学生工作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详细

关于开展2021年红色“1+1”活动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201) 发布时间:2021/04/27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部署,扎实推进“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做起来”工作安排,激励我校学生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红色“1+1”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二、活动形式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党支部深入北京农村、社区与基层党支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等,通过共同学习、共同宣讲、共同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学院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基层建设发展;投身基层实践,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垃圾分类、街巷治理等活动,全面展示新时代首都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三、时间安排

5月13日前,各学生党支部与拟共建党支部接洽联系,确定共建意向,填写《2021年红色“11”活动申报表》(附件1)和《2021年红色“11”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研究院)。

5月20日前,学院(研究院)审核,并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

5月27日前,学生工作部审核,并予以公示。

6月-9月,学生党支部与结对党支部开展共建活动。

6月底-7月初,学院(研究院)对共建活动进行中期检查,学生工作部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

9月下旬,学生党支部对共建活动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整理活动资料,报所在学院(研究院)。

10月,学生工作部组织校内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北京高校红色“1+1”示范活动的评选。

四、活动要求

1.红色“1+1”活动作为学校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本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党支部参加活动。

2.学生党支部可与农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报学院指导和备案。

3.每个学生党支部要在做好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利用节假日和暑期至少开展三次以上共建活动(视疫情变化情况,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活动力求参与度高,立足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模式,让党、团员均能受到深刻教育。注意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频率,避免集中突击开展。

4.学生党支部应按照“党员受教育、支部得发展、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开展共建活动,活动内容要突出党建导向,活动主题设计要新颖、务实,贴近结对基层党组织的实际需求;活动应坚持求真务实,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努力提升共建单位群众的获得感。

5.充分发挥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宣讲团的资源优势,鼓励校院两级宣讲团成员以红色“1+1”共建活动为契机,到基层单位开展党史宣讲交流。

6.鼓励青年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参与红色“1+1”活动,结合学科、专业和特长,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学生深入首都农村、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共建和调研活动。

7.鼓励青年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同参与活动,同时鼓励到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1+1”活动。

8.此次活动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活动组织过程中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9.共建活动一经立项,不得随意终止,党支部无特殊原因终止活动的,将取消该支部当年党建工作相关评优资格。

10.学生党支部在活动过程中务必做好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工作。每个党支部需在9月下旬提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以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同时要注重活动宣传,每次开展结束后要及时报送新闻通讯,在校、院两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项目支持及奖励办法

1.共建活动产生的经费支出由学校划拨专款予以支持,注重节约与实效相结合。对于通过校级立项支持的共建活动,学校给予每个支部一定经费支持,项目批准立项后,先期拨付5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2.学校组织校内评选,优秀活动将推荐参加北京高校红色“1+1”示范活动的评选,届时将评选出北京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市级奖励的共建活动指导教师同时授予学校红色“1+1”活动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3.学校将通过举办学生党支部书记轮训、党支部书记论坛等对参加红色“1+1”活动的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相关培训。

六、材料报送

1.每个学院要指定一名辅导员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年度红色“1+1”共建活动,包括活动组织、信息报送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2.申报活动的学生党支部填写活动申报表(附件1)及活动共建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所在学院(研究院),经学院(研究院)审核后,于520日(周四)17:00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需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章)至学工部谢旭刚。

 

联系人:延婷,谢旭刚;  联系电话:89733770

 

附件12021年红色“11”活动申报表

附件22021年红色“11”活动共建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7日